本报讯 (记者 刘波)4月19日,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查获一辆重型半挂货车,该车涉及超载、非法安装灯具、驾驶员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被处以罚款1800元、记15分的处罚。
当日22时许,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建设大街与东港路交叉口南侧桥下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蓝色重型半挂货车满载货物,将车停在距离民警50米处。民警立刻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核查该车驾驶人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C1M。民警同时发现该车私自安装了前置大灯。在东港路治超站过磅后,该车实际载重数值超过核载质量4%。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型、非法安装标志灯具和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合并处罚,共计罚款1800元、记15分。随后民警责令该车驾驶人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告知其必须找有驾驶资质的驾驶人才可以将车驶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