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薛树旺
通讯员 李明杰
2018年12月7日7时许,家住承德市双桥区的葛某某骑着摩托车回到家,将摩托车停放在自家楼道内,离开时却一时疏忽忘记拔出车钥匙。两个小时之后,前去朋友家做客的张某某从朋友家出来打算离开时,不经意间瞥见了这辆摩托车钥匙没拔,便起了贪念,顺手将该摩托车骑走。第二天张某某正打算骑着这辆摩托车出门时,被早已等候多时的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涉案摩托车价值为人民币3220元。
今年4月19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