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牛凤锁:
本院受理原告张增瑞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127民初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曹朋朋:
本院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河北省高邑县人民检察院诉你污染环境赔偿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后首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邑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李宁申请执行顾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05执199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即拍卖被执行人顾钢名下冀A269G9捷豹牌小型轿车一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日内你应当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关于郭之瑞申请执行张建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05执199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即拍卖被执行人张建奎名下冀A89619保时捷凯宴牌汽车一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3日内你应当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超、张娇:
关于黄皓源与你二人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冀0123民初50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9)冀0123执597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学江:
关于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冀0123民初27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未自动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23执608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康颖超:
关于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康颖超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冀0123民初27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未自动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23执609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正定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薛礼荣不慎丢失警官证和4枚丝质警号,警号为1313141,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