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冀州区张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带人与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蒋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张某某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衡水市冀州区交警大队民警查明,张某某未取得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驾驶证上路行驶,通过交叉路口时未让优先通行的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蒋某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民警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讲解,使该事故公正处理完毕。后蒋某某专程送上一面大红锦旗,对民警公正执法表示赞许。 高士光 常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