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王群东、高巧珍:
本院受理申请人刘建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0183执43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查封、冻结裁定、评估拍卖等执行手续。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微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袁盼超:
本院受理原告王东岩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181民初2568号民事判决书,判处:一、被告袁盼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东岩农药款3390元。二、驳回原告王东岩对被告河北微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袁盼超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辛集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微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曹会芝(曹惠):
本院受理原告徐磊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81民初25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曹会芝(曹惠、曹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徐磊货款21088.9元。二、驳回原告对被告河北微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8元,由被告曹会芝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辛集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微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曹会芝(曹惠):
本院受理原告王克勤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81民初25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曹会芝(曹惠、曹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克勤货款8055元。二、驳回原告对被告河北微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4元,由被告曹会芝负担106元;由原告承担118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辛集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微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曹会芝(曹惠):
本院受理原告武宗川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181民初2572号民事判决书,判处:一、被告河北微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武宗川工程费9300元。二、驳回原告武宗川对被告曹会芝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河北微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辛集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向东:
本院已受理原告张跃海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 冀0791民初1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老鸦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方胜鑫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79316,特此声明。
张方子不慎将残疾证丢失,残疾证号为13233119531220222171,特此声明。
何俊芳不慎将残疾证丢失,残疾证号为13233119620815221442,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