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德猛)2月20日上午,黄骅市司法局驻天津海事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
作为河北省首家海事法律援助工作站,黄骅市司法局驻天津海事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将重点为海上人身损害、海上工程施工农民工追索工资、海上污染损害等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和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指导和帮助群众依法维权。
黄骅市司法局局长胡福岗与天津海事法院巡回(黄骅)审判庭庭长郭建君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海事法律援助机制的协议》,就具体工作职责、流程、要求等予以规范和明确,标志着双方在司法合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了法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