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继增
2005年,研究生毕业的肖蘅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省检察院,之后她分别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反贪局综合处、检务公开办、司改办等部门工作。
在工作实践中,她探索创新,组织制定系列政策性文件,下大力气破解检察工作中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为全省检察机关形成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建立以检察官“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为核心的新型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办案责任体系作出积极贡献。因工作成绩突出,她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还被省直工委授予“省直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锐意进取,在敢干中突破创新
“刚到检察院时我被分配到研究室,承担着繁杂琐碎、头绪诸多的综合性工作。我明白,只有努力付出,才能够早日步入工作正轨,才能够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肖蘅边工作边学习,参加工作当年就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成为一名检察官的入门资格。
2014年,肖蘅被抽调至省检察院公开办,从零做起,专职从事检务公开工作。肖蘅在无成功经验可循的情况下,创新思维,锐意进取,与各个部门通力协作,制定或参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与相关部门一道,共同研究推进检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了省内三级检察院“一网两微一端”网上公开平台从无到有再到全覆盖的跨越。当年,省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被省委政法委评定为优秀等次。
2015年底,检务公开转为常态化工作后,她重返研究室专门负责司改工作。2016年,我省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式启动。按照省检察院领导指示,肖蘅组织司改办工作人员制定出一系列司法责任制改革文件,为改革趟路子、出主意、想办法、谋措施。她和工作人员一同深入改革工作第一线,开展广泛、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主动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积极为改革建言献策,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她带队申报的《员额内检察官退出机制研究》课题被列为高检院重点课题项目。她和同事们合力完成了2万余字的课题研究,并按时上报高检院后结项。借助综合业务岗位职能优势,她组织研究论证与检察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智力支持,许多意见建议被上级机关采纳,用以指导工作开展。她还积极参加公益诉讼改革工作,组织编订文件汇编,参与筹办冀晋蒙辽第一次联席会议和全省公益诉讼推进会工作。省检察院司改工作在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省委改革办评定为优秀等次。
务求实效,在实干中不断提升
为了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检察机关权力运行方式,更好地监督检察权力行使,肖蘅承担了编写《河北省检察机关权力运行手册》任务。检察权运行体系复杂,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理清权力运行脉络,她查阅各种资料,反复研读法律法规,虚心向一线业务专家求教,在对23项一级权力和103项二级权力分别列明的基础上,绘制了18张涉及侦查权、批准决定逮捕权、公诉权、刑事诉讼监督权以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权等五大权力运行的流程图。同时,剖析了权力运行中易发生的风险隐患,提出了预防处置措施。权力运行手册一经完成便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并被百度百科收录。
随着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关于权力运行的课题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受高检院司改办委托,肖蘅组织省检察院司改办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各地检察机关经验,深入了解业务部门工作实际,撰写了关于制定和完善检察机关权力清单的报告,上报高检院后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和肯定。她和同事们认真梳理检察机关上下位权力,努力探求权力界定标准,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几百份文书逐一进行授权归类,制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职权划分规定》《河北省法律文书签发规定》,明确权力归属。她还借助多元化平台积极总结推介改革经验,由她牵头编辑的《检察改革简报》中有多篇稿件被高检院、省委改革刊物转发。
以身作则,在先干中凝心聚力
“我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2013年,肖蘅通过干部选拔,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被任用为副处长。任职五年多来,肖蘅一直在为打造积极向上、奋力工作的团队而持续不断地努力着。
在高强度的伏案工作中,肖蘅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颈椎间盘突出一度使她眩晕到无法入眠,疼痛到不能正常活动。大夫再三告诫她,她的脖子已经脆弱到经不起一次摔跤,甚至是大幅度的甩头动作。在公开办工作的那段时间,是她颈椎病最严重的时期,她在办公室放置了充气式颈托,每日带着颈托工作。
身先士卒的工作作风,让她赢得了团队成员的尊重和认可,团队的凝聚力明显增强,团队的战斗力明显提高,团队的创造力被极大激发,司法体制改革征程上的堡垒被一次次攻克,各项改革任务得到圆满完成。最高检领导在省检察院调研时,称赞作为检察改革第三批试点省份的河北省,后来居上跨入第一批改革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