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 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以及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我局通过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对临界报废和报废期满机动车及其所有人进行了网上告知和公告,同时网上还刊登了机动车逾期检验等“五项告知”服务信息。冀AT8487(大型汽车)、冀AS7255(小型汽车)等共2500辆机动车已临界强制报废期,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冀A920AT(大型汽车)、冀A1V5X3(小型汽车)等共15367辆机动车已逾期未参加检验;冀A39592(大型汽车)、冀AQ9Q62(小型汽车)等共2508辆机动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期,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一直未办理注销手续,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 (含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未交回的)。请机动车所有人尽快登录河北公安交管网(www.hbgajg.com)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19年2月26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我局已于2019年2月份依法吊销了130101430581、130100504190等一批机动车驾驶证,现公告作废。被吊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等已在(www.hbgajg.com)进行了公告(含停止使用的驾驶证)。同时,为方便查询交通违法记分分值、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驾驶证有效期止换新证期限以及“五项告知”信息。机动车驾驶人尽快登录网站进行查证。
特此公告。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