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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姐妹因房产起讼争 法官“三步走”调解结案

    □ 武洋

    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在诉前成功化解一起继承纠纷。主办法官准确抓住案件争议焦点,数次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使四姐妹握手言和。

    原、被告四人为同胞姐妹,其父母近两年内分别去世。四人因父母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并引发激烈冲突,甚至大打出手。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分别约谈各位当事人,掌握该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各方当事人手中均有自认为有效的遗嘱;二是对涉案房产的价值各执己见。

    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主办法官制定了“三步走”解决方案:首先是祭拜父母,追忆往昔。各方当事人均为女性,情感比较细腻,内心也比较脆弱。主办法官特意选择被继承人忌日的前两天,组织四姐妹谈心,绝口不提遗产问题,从亲情入手,回忆两位老人在世时的点点滴滴,并建议她们先放置争议共同祭拜父母。四姐妹的情绪有所缓解。其次是实事求是,协商房产。就房产价格,各方出于不同目的,均出价离谱,不符合客观实际。按工作程序,主办法官引导当事人进行评估鉴定。当得知评估费用较高且需先行垫付后,当事人有些犹豫。此时主办法官抓住契机,再次组织当事人协商房产价值,并摆明利害关系,使各方当事人就房产现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再其次是释法明理,分析遗嘱。主办法官给当事人讲解关于遗嘱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当事人手中的各份遗嘱内容进行详细分析,消除各方对事实和法律的误解,从而为调解做好铺垫。

    经过主办法官的辛勤努力,四姐妹终于就房产继承问题协商一致,使该案调解结案。四姐妹也放下心头芥蒂,四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昔日亲情又回到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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