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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为检徽增彩
—— 盐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王月梅速写

    □ 本报记者 孙继增

    通讯员 徐明义 陈燕蔚

    “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信心。办案是智者之间的对话,要办就办成铁案。”这是盐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王月梅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她也时刻用此提醒着自己应该如何履职。

    从检13年,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始终是王月梅矢志不渝的追求,她先后在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等业务部门工作,共单独或协助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600余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20余名,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30余件次,纠正违法80余件次,均做到了无错案发生、无超时限办案、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群众举报投诉,用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捍卫着法律的尊严,维护着社会公平正义。她被沧州市检察院授予“侦监业务能手”称号;连续两年被盐山县委、县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被授予公务员嘉奖等荣誉。

    依法办案 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13年的检察生涯,让王月梅身上既有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温柔,也有果敢与干练。她在工作生活中,用细腻不断绘就检察人生的底色。

    2014年,王月梅受理了刘某某涉嫌强奸不捕复议一案。当时,被害人父母情绪极度激动,多次到相关部门控告上访。她受案后,加班加点阅卷,跟办案人员反复交流沟通案情,研究法律适用难点、争议点,用最短的时间,梳理清楚案件,严格做到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最终,王月梅对该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维持了原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意见,并得到了检察长和上级院的支持,依法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5年,王月梅办理了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涉嫌抢劫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为劫取财物将出租三轮车女司机骗至荒地内用锤子击打头部残忍杀害,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她受理该案后,克服孩子年幼、老人生病等重重困难,抓紧时间阅卷,严格缜密审查每项证据,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证据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文书制作、案件汇报,她都在最短的时间、用最精准的文字将案件分析论证透彻,向领导汇报简明精确,仅用三天时间便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宣传法治 百姓懂法用法的“引导员”

    在审查起诉、审查逮捕案件、提讯犯罪嫌疑人等日常工作中,王月梅深刻体会到,自己深谙于心的法律知识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多么密切,却又是多么的遥远。因此,她积极投身于院里组织的法律宣传志愿服务队、法律宣讲队,深入社区街道、田间地头,摆摊设点,把通俗易懂的检察职能联系卡和法律知识宣传材料送到群众手里,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

    这些年来,王月梅积极参加院里开展的“保护生态环境法律宣传”“涉农法律宣传”“扫黑除恶法律宣传”等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在很多宣传站点,她与群众成了朋友,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无悔选择 竭力前行的“追梦人”

    在王月梅的时间表里,8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单单从办案来说,受案后,要求办案人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提讯、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等多项工作,有时一周内受理案件多达七八件,有时一个案子就有多达十几本的卷宗,加班加点、早出晚归已成为她的工作常态。

    办理案件忙的时候,早晨孩子还没起床她就已经赶往了单位,晚上孩子已经入睡她却还在审查案卷,更谈不上接送孩子上下学。“有的时候孩子好几天见不着我,我只能亲亲孩子的额头,传递一下爱的愧疚。”多少个夜晚孩子在睡梦中喊“妈妈”时,她却在办公室反复推敲案情;孩子生病输液时,她却在去往看守所提讯的路上。“妈妈,你辛苦了。”孩子的这一句话感动得她几次在工作中流下热泪,也成为她为了心中所追寻的那个检察梦而竭尽前行的动力之源。

    “这条路走来不容易,我只想对自己说,加油!再加油!”王月梅说,“在今后工作中,我要时刻坚守入检那天的誓言,以公正为舵,用激情扬帆,以飞扬的青春为熠熠检徽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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