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王洋)日前,张家口经开区检察院推行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完成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的同时,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各项检察职能,着力打造全能型检察队伍。
该院打破捕诉分离的传统办案模式,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化,实现检察职能履行纵向贯通。赋予员额检察官“捕诉监审执”五位一体的职权,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完成某类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的同时,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各项检察职能,打通了刑事诉讼分段履职的程序壁垒,从而促进了检察官全面行使检察权,推动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增强办案能力。
按照捕诉一体化机制要求,除原本在刑检部门履职的检察官外,将分布在其他部门的检察官列入刑事检察办案组,在做专做精本部门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参与刑事案件办理,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发展,队伍素质全面加强。
新机制打破了固定办案组模式。该院案管部门对业务应用系统的后台配置进行了完善,轮案时系统确定案件承办人后,按照“新老互助”的模式匹配相应的一名检察官助理成立办案组。将所有检察官助理按是否有刑事检察办案经验分为两组,即刑事案件办案经验较为丰富的检察官从没有办案经验的一组中配备助理,以往参与办理刑事案件较少的检察官从有经验的一组中配备助理。目的是使所有办案人员都能熟悉掌握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将人员专业化与案件专业化有机匹配,建立起全员都是办案人员的新架构,努力实现“专业案由专人办,所有人能办所有案”,破解案多人少的问题。
针对目前存在的“历练不够”与“忙闲不均”并存、有的综合业务部门“无案可办”等突出问题,该院将检察官办案组作为基本办案组织,开放各条线各部门作为司法办案平台,要求所有检察官侧重确定“主业”岗位的同时,还应主动发现和积极办理其他业务条线的案件。通过跨条线办案,所有检察官均有机会办理不同类型案件,有利于在实战中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