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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王艺 赵增强
2月19日,元宵节。这天下午,随着一阵“轰隆”声,影响邻居十几年出行的围墙轰然倒塌,这标志着一起沉积十几年、因占用巷道引发的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相邻关系纠纷,彻底得到了化解。
被告人姚某和被害人高某系左右邻居,十几年来两家因私占巷道多次发生争执。其间,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当地派出所也曾多次接警出面调解,但一直未化解。双方的矛盾也在不断激化升级,最后普通的邻里纠纷恶化成了刑事案件。2018年8月3日早晨,高某因不满姚某在自家门口东边垒的砖墙,上到墙上拆墙。姚某发现后口头制止其拆墙,高某不听继续拆墙,最后姚某向高某投了一个板子,导致高某从砖墙坠落摔伤,经法医鉴定系轻伤二级。
邢台县人民法院法官张卫锋在审阅故意伤害案卷宗后并未就案办案,而是深入了解案件发生的起因。张卫锋通过提审被告人、询问被害人,弄清了事实原委和矛盾的根源,然后对该案件进行了庭前调解。然而,双方碍于面子,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出现僵持局面。为使双方不再继续纠缠,办案法官邀请双方的长辈和村委会民调员共同从法理和人情两方面入手展开调解工作。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最后被告人及其家属认识到占用巷道是错误的行为,同意拆除砖墙。被害人也认识到自己的处理方式欠妥,不再要求民事赔偿。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并出具了谅解书。
2月19日下午,在法院人员和村委会民调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一起将引起纠纷的墙头拆除,邻里多年矛盾在元宵佳节一朝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邢台县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也注重寻找矛盾纠纷根源,加大民事部分调解力度,既有利于矛盾根源的化解及乡间邻里关系的重塑,也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相一致,在案件审理中达到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