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乔
省会的郑某和张某老两口平时除了带带小孙女外无事可做,就想着做点投资赚点小钱。
恰巧,有朋友给介绍了一个投资项目,老两口感觉还不错。因为手头不宽裕,老两口便找到齐某,想用名下的一套房产作抵押借钱。
2017年11月23日,老两口和齐某签订了房屋抵押担保合同。当天齐某便将65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郑某,郑某也向齐某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了6个月的借款期限、借款利率、逾期借款利率和按月付息,每月23日为付息日等内容。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老两口共偿还了5个月利息。半年后,借款合同期满,郑某、张某因为投资失败,未依约向齐某偿还本息,齐某便将郑某、张某诉至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郑某、张某二人对借款事实无异议,打算与原告齐某协商,制订一个还款计划。齐某却表示双方都认可事实无争议,应该赶紧还钱。老两口表示一下子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想多争取些时间,慢慢还给齐某。如果现在把唯一的住房拍卖,老两口和小孙女就都没地方住了。
负责审理此案的振头法庭庭长纪晨宇积极与齐某进行沟通,建议双方调解解决纠纷。齐某其实也了解老两口的现状,本就动了恻隐之心,但又怕现在调解了,他们后面不还钱。针对齐某的顾虑,纪晨宇跟他详细讲解了司法拍卖的程序,如果顺利的话也需要一段时间,而老两口的还钱计划也是打算半年左右还清,算下来,两种方式时间相差不多。齐某想到老两口带着小孙女确实不容易,便同意双方庭下协商,定下还款计划。
最后,经法官努力,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分阶段给付欠款的协议,这起借款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