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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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引发寻衅滋事 男子冲动行事进班房

    □ 毕丽丽

    2月12日下午四时许,苏某驾驶汽车自北向南行驶,途中遇到红灯,停留片刻后准备起步时,一不小心汽车灭火,还没等苏某重新发动汽车,就听见后边一辆轿车喇叭响个不停。此时,坐在苏某旁边的男子王某便下车与后边驾驶员米某理论,两人不容分说开始争吵,后王某拿出苏某车内铁管将米某驾驶汽车的前挡风板及前机盖损毁。

    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市区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取证,在掌握证据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作为司机及乘车人员,应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文明驾车、乘车,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的文明驾驶习惯。此外,应学会自我调整情绪,遇到矛盾切勿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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