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马红娟)日前,省法院下发表彰决定,决定授予武安市人民法院等 18个基层人民法院“全省优秀法院”称号,授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殷文胜等 41 人“全省优秀法官”称号,授予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冉雪芳等 55 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表彰名单详见第七版)。
省法院在表彰决定中指出,近两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为推进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省法院在表彰决定中号召,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优秀法官”和“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着眼肩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不忘初心、履职尽责,扎实工作、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满腔热忱和奋发昂扬精神状态,奋力谱写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