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欣艳 赵媛媛)为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通过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规范化管理能力,打造和谐宜居、便捷高效、干净有序、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意见提出,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的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确保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职能、执法权限到位,部门之间管理职责清晰,协调推进机制健全,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和完善监督考核、行政问责、服务承诺和绩效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各地在巩固城管体制改革成果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加强基层管理力量、创新管理模式等城管改革工作,适应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基层,向区、乡镇(街道)派驻综合执法队伍,做实做强基层执法力量,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城市管理职责,进一步增强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把精细化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
意见要求,要分级搭建省、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托电子政务系统,充分运用政务云的计算、存储等基础资源,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提高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启动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制定或修订工作,制定发布城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城管执法部门的法定权限和工作责任。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适当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比例;加强执法队伍保障设施建设,合理配备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执法执勤用车,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提高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水平,执法人员应当依据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可回溯管理。
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城市环境
意见提出,要持续推进广告牌匾、占道经营、马路市场、车辆乱停乱放、黄土裸露、便道破损、施工扬尘、架空线缆等整治工作,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容貌。大力开展“洁净城市”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改善城市环境容貌质量。
同时,根据城市道桥、排水、供水、供气、供热、环卫等市政设施布局、运行特点,完善监测规范和维护操作标准,及时更新有关监测和信息数据;加大对违章占压燃气、供热、供水等管道(网)、设施的建(构)筑物清理拆除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城市市政设施运行安全风险评估,重大节假日、汛期等重要时期要及时安排部署城市市政设施排查、巡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