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滦南县一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上路与一名正在推行电动车的女子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滦南县交警大队接报后,立即出警。民警经对现场进行勘查和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确认该肇事男子负全部责任,并属于实施了醉酒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该男子被滦南警方立案侦查后移送至滦南县人民检察院,目前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起诉至滦南县人民法院。
李建民 桑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