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大年初四,42岁男子刘某到高碑店东站乘坐高铁准备去石家庄走亲戚,顺便在纸箱内装了2大盒共计263枚摔炮准备送给亲戚家小孩,在高碑店东站安检时被民警拦下。
2月8日9时10分,保定东站派出所辖下的高碑店东站安检员郝强在进站口开展安检工作时,发现安检仪影像显示正在过机的一个纸箱子内有鞭炮样物品,随后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在拿取那个纸箱。安检员问其纸箱内是否有鞭炮,该男子回答“有2盒摔炮”。安检员遂立即向执勤民警进行报告。经民警检查,从该男子携带的纸箱内发现2大盒摔炮,共计263枚。经询问,该男子为刘某,今年42岁,保定涞水人,当天到高碑店东站准备乘坐高铁去石家庄走亲戚,摔炮是准备送给亲戚家孩子的。民警根据相关法律,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并没收了其携带的摔炮。
保定东站派出所民警提醒,烟花爆竹是严禁携带乘车的危险品,今年春节以来该所已查获10起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乘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请广大旅客一定注意,勿把安全当儿戏。
高文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