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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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温情谱写家庭“和谐曲”
——记沧县人民法院旧州家事法庭庭长张逾

    □ 本报记者 陈兆扬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然而,在沧县人民法院旧州家事法庭,不管多么难缠的家事纠纷,一到张逾手里,很快就会解决。有人曾问张逾,可有什么秘籍?张逾却说,作为一名家事法官,一定要让每一位当事人既感受到法的理性,又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自2017年5月张逾担任沧县人民法院旧州家事法庭庭长以来,她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新路径,共受理家事案件1355件,结案1310件,结案率高达96.7%,全部在审限内高质结案。其中,调解撤诉763件,调撤率高达58.2%,让500多个濒临破裂的家庭破镜重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抓住调解这把金钥匙

    旧州家事法庭专门负责审理8个乡镇辖区内的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民事纠纷案件。张逾常对同事们说:“曾经亲密的双方对簿公堂,生硬的判决肯定更伤和气、激化矛盾。如果多做调解工作,争取让双方握手言和,既解决了问题,又不会伤害感情。”

    张某和王某是一对90后夫妻。2017年9月,王某因家庭琐事来到法庭要求与张某离婚,但张某却坚决不同意离婚。在与双方的谈话中,张逾了解到原、被告是中学同学,相恋多年,此次纷争是双方的母亲就照顾怀孕中的王某产生争执,进而演变成了小两口之间的战争。

    初步了解案情后,张逾决定到原告所在村送达诉讼文书并组织现场调解。

    张逾先找来王某和她进行单独谈话。“从你们离婚的材料看,你和小张的感情还不错。年轻人总有粗心的时候,总不能对方一做不如你意的事你就要求离婚吧,如果真是这样,日子还怎么过?”

    “那他为何就不能迁就我一下,我妈来照顾我,他妈竟骂我妈,他在场也不说一句话。”王某一番哭诉后,张逾继续耐心劝解。不久,王某的情绪有所缓和。

    见调解契机已现,张逾赶紧将张某叫过来,当着王某的面,“教育”他作为丈夫要有担当,对父母孝顺,对妻子体贴,要学会做妻子与父母的联系桥梁。

    “之前都是我做得不好,我没能劝解两个妈妈,让老婆受委屈了。”张某边说边拉起王某的手诚恳道歉,夫妻俩在法官面前相拥而泣。最终,王某原谅了张某,办理了撤诉手续。

    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

    “家事无小事,如果处理不好,常常会酿成惨剧。”这是张逾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办案过程中,张逾总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一边耐心细致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想法,一边和风细雨地做劝说和疏导工作,力争使双方矛盾尽快消弭。

    孙某与阚某于2013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17年2月,阚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阚某服刑期间,孙某一人扛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一边打工一边拉扯孩子,同时拿出家庭的全部积蓄用于赔偿受害者,甚至还借了许多外债。不堪重负的孙某萌生了离婚的想法,但在服刑的阚某却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起诉,希望通过法院解除夫妻关系。

    张逾受理该案后,决定在监狱开庭审理。在询问阚某答辩意见时,阚某认为双方还有感情且有共同婚生女,坚决不同意离婚。当张逾问及“如果离婚女儿由谁抚养”时,阚某的情绪瞬间崩溃,大声叫嚷到:“如果女儿不在了,等我出去有你们的好看!”看到阚某提及女儿时激动的情绪,以及双方交流的神态,张逾发现,原、被告双方对女儿感情极深。

    从监狱返回的路上,张逾主动与孙某沟通。当聊到他们的女儿时,孙某拿出手机找出女儿的照片和视频与张逾分享。

    孙某说,阚某对女儿尤为疼爱,父女俩感情深厚。阚某被判入狱后,孙某曾带女儿去探视,离开时,女儿一直追问爸爸为什么不一块儿回家。孙某没办法只能对女儿说,爸爸需要在外面赚钱。女儿却哭着说,别让爸爸在外面了,让爸爸一块儿回家吧。当时,孙某和阚某都禁不住泪流满面。

    孙某还提到,阚某本性不坏,是一个老实人,且结婚这么多年他们从未真正发生过争吵。

    在张逾的引导和劝说下,孙某回忆了两人许多美好的往事。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也为了阚某能够认真改造,孙某最后决定撤回起诉。

    探索家事审判新路径

    结合办案经验和工作实际,张逾对家事法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和尝试——

    建立家事案件工作台账。收案后,逐案逐人登记造册,及时建立家事案件工作台账,充分了解和掌握当事人的动态。

    跟踪回访,服务群众。结案后,对当事人案后身心状况、生活状况、居住环境等进行跟踪回访,并提供相应的帮助。特别是对不愿意抚养孩子或者强烈要求抚养孩子的案件,判决结案后,法官都要到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委托村干部予以关注。针对动机不纯、意见反复、情绪激动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判决结案后,每月回访一次。

    推进家事案件委托调解制度。针对特殊案件,特邀 “婚姻专家”“道德模范”“ 沧县好人”等特殊人物参与家事审判调解工作。

    创新“家和天使(家和调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聘任具有较强社会工作能力和良好口碑,且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作为“家和天使”,参与调解工作。同时,通过“家和天使”建立法院与群众联系的桥梁。

    对情绪不稳、容易发生突发事件的当事人跟踪观察,及时委托心理咨询师参与疏导。同时,设立心理咨询室,由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工作。

    靠着女性特有的细心、耐心,张逾用公正的裁判,传递着法律的温情,传播着法官的正能量。因工作成绩突出,张逾多项工作受到沧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的肯定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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