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丽娟
2018年12月27日凌晨5时许,唐山市路北区某小区的一户居民房内传来一阵嚎哭。不一会儿,一辆警车呼啸而来,警察走进居民房内,原来是住户李某和老公张某吵架,李某声称张某要杀了自己,因恐惧向110报警。警察见是夫妻吵架,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并对过错方批评教育后离开现开。李某为防止自己受到丈夫的暴力侵害,离家在外租房居住。
当时,李某因与张某关系不和,已经起诉到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主办法官了解上述情况后,多次找张某做劝解工作,但张某坚决不同意离婚,调解未果。庭审时,李某神情非常紧张,庭审结束后也不敢独自离开法庭,嘴里总是念叨着张某要杀了她全家,给姐姐打电话让她来接自己,等待张某离开后才敢出门。种种迹象表明,李某确实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人身安全存在潜在危险。
主办法官向李某释明其有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随后李某正式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路北法院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该裁定书既是对李某人身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张某的震慑。
今年1月29日,主办法官向张某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后,再次细致耐心地给张某做调解工作,张某表示也想通了,考虑到两个人还有孩子,终于答应不再动手,与李某好合好散。
事情到此,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李某长舒一口气,法官也由衷地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