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哲 通讯员 马江莹)“谢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关心,也谢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帮助,这八万块钱对我和孩子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让我有了坚持下去的希望。”2月1日,司法救助对象李某来到灵寿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眼含感激的泪水将印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副检察长雷振丽手中。
2018年5月12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李某一家四人的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李某的丈夫经抢救无效死亡,六周岁的大女儿轻伤一级,一周岁的小女儿脑部受到严重损伤造成瘫痪,李某本人也在车祸中小腿骨折。由于带女儿奔波看病,不能正常休养,李某的身体至今无法恢复。李某丈夫的去世让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也失去了经济来源,家里两个受伤的女儿后续还需要长时间的康复治疗,令原本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
灵寿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了解这一情况后,对李某的案情及家庭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情况向院领导和市检察院控申处作了汇报。在认定其确系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依照相关规定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1月30日上午,在石家庄市检察院控申处,市县两级检察院控申干警将八万元救助金交到李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