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丽丽
1月中旬,冀州警方连续接到多起电动车电瓶被盗警情,经调查走访,民警发现几起盗窃案作案时间、手法极其相似,判断几起案件为同一盗窃团伙所为,遂并案侦查。又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每次案发现场都有几名黑衣男子和一辆银色轿车出现。围绕黑衣男子和银色轿车,民警又展开侦查。1月20日凌晨1时许,民警发现银色轿车在宁晋县城出没,遂连夜赶赴宁晋县城,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贾某、孙某某,并查获压力钳、头套等作案工具及大量被盗电瓶。
经讯问,贾某供述了曾一起参与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贾某某,以及明知是赃物仍收购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随后,民警连续出击,将李某、贾某某、陈某某抓获。
经查,5名犯罪嫌疑人自2018年五六月份开始结伙作案,其间,曾流窜至石家庄赵县,邢台新河,衡水深州、冀州、枣强、桃城等地,作案50余起。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电动车车主要尽量在电动车上安装具有防盗报警、定位功能的智能电子防盗装置。如短时间停车,未脱离视线,应拔下车钥匙;长时间停放时,尽量停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的场所,并加装锁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