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栗强: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郑瑞涛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581执242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限你自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到南宫市人民法院领取拍卖你名下位于南宫市天铭苑小区第2幢2单元201室及配置的7号储藏间(合同编号:GF-2000-0171)的偿还债务后的剩余款,逾期本院将按照规定办理。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崔常山、胡亚楠:
本院受理的王春利申请执行(2016)冀1024民初329号民事调解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1024执恢3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诚信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督促履行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冀岳诚评报字(2018)第045号资产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香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高静: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23民初326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调解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马少冲:
本院受理原告张小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23民初3261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调解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宋孟谦、张翠珍、高苍月、李建朋: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延广、马延捧、王寸端、王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任彦宾:
本院受理原告温秀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10民初340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郭振学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7037,特此声明。
耿子夫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74577,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