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1月30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衡水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于2018年9月20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批准,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因体制机制不科学、水源短缺、内源污染、周边环境影响等原因,导致衡水湖出现水资源匮乏、富营养化突出、沼泽化加剧、人类活动干扰严重等问题,制定一部衡水湖水质保护综合性法规非常必要。
条例共6章35条,重点针对保护区域、管理体系、水质标准、合理水位、水质监测、引水渠道、内源污染、周边环境影响等突出问题,进行多层次全方位规范。主要核心内容包括明确了衡水湖水质保护的范围和标准、完善水质保护的监管体系、注重保护优先、加强污染防治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