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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张敬雅
春节来临之际,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切实加强饶阳县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按照上级院关于开展“节前保障食品安全百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统一部署,1月21日,饶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县辖区内客流量较大的重点市场和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各食品经营者、管理者是否亮证经营、证照是否相符、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相关登记台账是否记录、是否存在过期食品、标识标签是否规范等依法进行了检查。在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重点对食品的加工操作流程、原料采购、食品留样等环节及明厨亮灶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用于销售和食材的部分蔬菜,在随行的快检车内进行多种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经检测全部合格。该院检察干警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进行了全程监督,做到为群众“菜篮子”“米袋子”安全保驾护航。
该院通过此次对行政机关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既对县辖区内食品安全环境起到了净化作用,保障了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又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执法,切实将其法定职责履行到位,让行政执法的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对行政执法人员起到保护作用。同时,通过对检测结果的及时关注和追踪,使食品销售者和提供者的诚信品牌进一步提升,真正实现了公益诉讼的双赢、多赢、共赢。
图为该院干警对检测结果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