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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驾驶人被拘留罚款

    □ 李东海

    1月23日晚,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一中队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微型面包车,驾驶员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当晚21时许,宁晋交警大队巡警一中队执勤民警在老宁高路南留桥段,执行对酒驾、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治理任务。21时50分许,一辆号牌为蒙K88**银灰色面包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透过车窗发现车内漆黑一片,有“超员”或“客货混装”违法行为的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车内竟装载了易燃易爆的烟花爆竹。在进一步调查中,交警发现驾驶人周某某并无公安机关批准的运输烟花爆竹的相关资质证件,未悬挂易燃易爆车辆专业标识,属于非法载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在民警的反复询问下,驾驶人周某某承认了自己违反规定载运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并告知民警:临近年关,自己本打算在春节前批发一车烟花爆竹进行贩卖,不想中途却被交警查了下来。最终,执勤交警按照规定,对该车作出擅自改装处以罚款500元,车辆未年检罚款200元、记3分,违法载货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将违法车辆和驾驶人移送凤凰镇派出所进行处置。目前,凤凰镇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周某某行政拘留10日。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售卖运输进入高峰期。宁晋交警大队及时作出部署,要求各中队在春运期间,要积极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强化民众烟花爆竹安全运输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春运期间辖区道路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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