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哲
一年前,也是临近年关的时候,某监狱的大门缓缓打开,刑满释放的小魏走了出来,一抬头,看见父亲和裴检察官一起来接他。小魏急急地走到裴检察官跟前,低着头轻声说:“检察官妈妈,能抱抱我吗?”当裴检察官把小魏紧紧搂在怀里时,小魏难以抑制地痛哭起来。
被小魏称为检察官妈妈的是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裴丽艳。
2017年9月,未检处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魏某刚满16周岁,母亲因病去世,他随父亲来石家庄打工,后因涉嫌盗窃罪被拘留、逮捕。在办案过程中,裴丽艳几次到看守所与小魏见面了解案情,发现天气已经转凉,但小魏还穿着单衣。经了解得知,小魏的父亲嫌他不争气,未给他寄钱、送棉衣。裴丽艳看到眼里、疼在心上,便自己掏钱给小魏买来棉衣。在案件办理和开庭的过程中,她要求小魏的父亲履行监护职责,并积极赔偿。
裴丽艳一直把小魏出狱的时间记在心上,而小魏的父亲却买好了回老家的火车票。裴丽艳严厉地批评了小魏的父亲,要求小魏的父亲和她一起去接孩子。
“多挽救一名失足少年,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份善良的力量。”
裴丽艳,一级检察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自1997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多数时间在办案一线。2013年12月任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至今,她一直用爱心和责任播撒阳光,慰藉心灵,用爱和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多挽救一名失足少年,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份善良的力量。”裴丽艳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的工作理念。
2017年,17岁的小刘酒后打架把人打成轻伤。看到年纪轻轻的小刘,裴丽艳深深为他惋惜。经过多次接触,她发现小刘本性不坏,因为一时冲动打了人,也不成想打这么重,触犯了法律。在得到受害人谅解后,裴丽艳经报领导同意,决定对小刘予以附条件不起诉,进而教育挽救他。
在了解小刘的家庭情况时,裴丽艳发现小刘不爱和父母说话,出事之后就天天躲在家里打游戏。于是,裴丽艳又探索引进社工组织参与对小刘的帮教。另一方面,从亲子关系入手,通过心理辅导修复家庭关系,经过多次家庭治疗后,小刘与父母的关系得到了修复。现在,孩子懂事、孝顺,能够帮着做家务。半年的考察期到了,小刘也阳光地站到了裴丽艳面前。
“你是我见到的最温情和有责任心的公诉人。”
“惩戒不是为了平息愤怒,更不是为了宣泄怒火,而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希望在场的年轻的被告人及家长,认识自身的错误,自觉增强法律意识……”这是裴丽艳在一次庭审中当场发表的公诉意见,既严格执法又真情说教,18名涉嫌聚众斗殴的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本是准备一天的开庭,中午就提前收官。一名资深律师在庭下对裴丽艳说:“裴检察官,你是我见到的最温情和有责任心的公诉人。”
辖区某中学的初一学生小王和同班不满14周岁的女同学小美“谈对象”。一天,小美因为在学校被老师训斥,就说不想在学校待着,想让小王带她出去玩。小王不敢,就把小美介绍给一个他的社会哥们儿阿红。小王和阿红在外边玩了一天,晚上就一起开了房,发生了性关系。事发后,阿红涉嫌强奸罪被移送到检察机关。
裴丽艳在询问受害人小美时发现,阿红不仅仅是这一次和小美发生关系,而且可能之前多次与在校初中学生发生关系,情节很严重。于是,裴丽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对社会青年阿红给予从重处罚。
“裴检察官,你能不能到我们辖区来给孩子讲课呀?”
未检工作必须坚持犯罪预防与犯罪惩治相结合。多年来,裴丽艳一直利用社会组织、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活动,2016年制作的图文故事《高新未检检察官的一天》荣获全国未检作品30强第九名;她倡导开展的“悦课堂陪你成长”系列宣讲活动,被称之为“最接地气的法治课”,现已成为全省检察系统一张闪亮的名片。她多次被多所学校邀请去讲课。2018年上半年,裴丽艳被省检察院选为“河北省法治巡讲团”成员。她带领着团队讲课数十场,开展模拟法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滋润着中小学生。
2017年7月,裴丽艳应约为石家庄市的小学学生家长们开展了一次“预防校园欺凌”的公益讲座。讲座一结束,一位家长就挤上来问:“裴检察官,你能不能到我们辖区来给孩子讲课呀?”裴丽艳说:“我的课已排到了九月份,等过了九月份我再去给您的孩子讲课吧。”
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在院党组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由她牵头,高新区检察院成立了“新新团队”,寓意为“高新区检察新青年欣欣向上”,几年下来粗略统计,团队已经向数万人开展宣讲,法治课已超过百场。 2017年年底,新新团队法治进校园活动荣获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裴丽艳将女检察官特有的阳光、温暖、细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视为自己的终身事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甘做孩子们的指路明灯。因为她牢记着检察长宋庆绵跟她说的一句话:“这就是你的使命,你的责任。”因为她牢记着同样是检察官的父亲的一句话:“孩子,咱一定要不贪不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