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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检方:勇立潮头谱华章 奋辑扬帆再起航
资讯图片:枣强县人民检察院邀请驻枣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来视察指导检察工作。图为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子良在陪同视察。
资讯图片:枣强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道德模范林秀珍等社会各界人士来到检察院座谈,虚心听取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图为各界人士在观看该院未检提讯中心。
资讯图片: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承建的枣强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将于2019年建成。图为基地效果图。
资讯图片: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到革命圣地西柏坡重温入党誓词。

    □ 文/许春祥 徐玉梅 乔彬洁 图/朱琳

    编者按:

    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度,枣强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五个全面提升”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强检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扎实做好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检察工作始终保持稳步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枣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全体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仗……”在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子良发出了“作战动员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坚持提前介入、捕诉一体,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定罪标准,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检察长赵子良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起检察长、分管院领导、责任部门、联络员四级“责任传导体系”,实行层级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检察长靠前指挥,带头办理案件,为案件把关定向。对涉黑涉恶案件实施台账式管理,实行“三日一报”诉讼进展制度,典型性、代表性案件随报制度,重大、敏感及存在重大分歧案件专报制度,确保准确、及时掌握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

    强化工作力度,深挖案件线索。对近三年来办理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普通刑事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信访案件进行拉网式倒查,从中深挖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同时,组织干警深入到县看守所,通过发放《致看守所服刑人员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动员规劝在押或服刑人员交代余罪、提供案件线索。

    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深挖其中可能隐藏的“村霸”“街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对移送审查批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力求案不漏人、人不漏罪。

    强化沟通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坚持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汇报工作,把党的领导通过依法办案落地落实。坚持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会签文件、案件会商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标准、促进共识。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乡乡行”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全县11个乡镇,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检察机关职能及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力量和成果。此外,与邮政部门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邮路”,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覆盖面。 

    强化使命担当扎实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本案系我省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由检察机关提起并开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18年5月16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8起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由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聂某某、万某某、赵某某生产、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典型案件名列其中。

    公益诉讼是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新的职责使命,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新的发力点。检察机关如何承担职责使命,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给出了合格答案。

    坚持高点站位,精心组织安排。牢牢把握“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定位,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于整个公益诉讼过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上。工作中,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抓、具体抓,对重要的工作部署、关键环节、重大案件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导。同时,从人员选配、建章立制、业务培训、后勤保障等方面将精力和检力向公益诉讼工作倾斜。

    坚持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评估和管理模块。枣强县人民检察院规定,公诉、侦监、控申等内设机构在办案中,对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民行检察部门,实现案件线索移送与信息共享。该院与县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配合开展整治“双违”专项行动,对相关案件线索进行摸排,依托司法途径解决违法占用国有土地和耕地问题。建立公益诉讼案件沟通协调模块。立案前,做好与上级院的沟通工作,一案一请示,一案一汇报;立案中,做好与行政机关、企业等主体的沟通工作,形成优势互补的良性互动局面;诉讼中,做好与法院的沟通工作。建立公益诉讼后勤保障模块,为民行检察部门配齐配强人员,并配备无人机、数码照相机、执法仪等科技设备,实现了公益诉讼办案模式优化升级。

    坚持宣传引导,提升社会效果。开通“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设立公益诉讼举报中心,出台公益诉讼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凝聚社会各界保护公益合力,推动公益诉讼深入开展。 

    强化法治思维全方位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县域和工作实际,通过创建未检办案专区、开展司法救助、筹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专区。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成了未检专用提讯中心,通过联通检察专网,实现了全市未检部门远程提讯。针对涉罪在押未成年人入所后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该院与衡水市心理咨询协会达成合作协议,由3名心理咨询师不定期为在押未成年人开展法律咨询、提供心理疏导,促使他们自觉地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开展司法救助,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生活琐事将其妻杀害,李某被羁押于看守所,家中留下两名学龄前幼童及幼童祖母,基本生活没有经济来源。对此,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帮助两名未成年人申请了司法救助,并协调民政部门办理了临时救助和低保。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探索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办理了全省首例建议民政部门撤销监护权案:犯罪嫌疑人柴某某、张某夫妇因家庭经济困难,且患有疾病无钱医治,遂将自己刚满周岁的儿子卖掉。案发后,该院向民政部门发出申请撤销柴某某、张某监护人资格的检察建议。民政部门以适格主体身份向县法院提起撤销柴某某、张某监护权资格诉讼,法院予以立案。

    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承担全县重点法治项目建设,积极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目前。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2019年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基地预设展厅5000平方米,以“爱国、立德、守法、成长”为主题,设有法治教育、家国文化、道德讲堂、古今法治人物、安全教育、禁毒教育、自我防护、科普知识等几十个展区,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互联网、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手段,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法治需求,开展分阶段、多层次的法治教育教学互动,打通法治教育“最后一公里”,努力打造全省一流法治教育基地。此外,设有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中心,探索建立“观护帮教+技能培训”新模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自食其力,早日回归并融入社会。

    坚持严管厚爱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石。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思路,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文化育检、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固本塑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学习全程留痕制度和学习即时通报制度,学有方案、学有计划、学有笔记、学有心得,坚守信仰高地,厚植思想根基。举行了宪法集体宣誓仪式,教育引导干警牢记誓言,践行承诺。开展了“牢记初心使命 共筑检察梦想”读书交流活动,组织干警到革命圣地西柏坡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洗礼思想,锤炼党性。开展检察长讲主题党课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聚焦“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共产党员。

    以业务建设提升能力。制定实施《业务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行政绩效考核办法》《选拔任用干部量化考核暂行办法》,切实提升办案办公质效,增强检察职业责任感,推动争先创优成为自觉。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司法责任制档案、绩效考核等范畴统一考量,倒逼干警办案能力的提升。建成“微型图书馆”,定期开展诵读比赛、演讲比赛、好书推荐等活动,强化文化育检。检察长带队深入帮扶村开展青年志愿者帮扶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服务基层工作水平。

    以作风建设锤炼硬度。始终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正风肃纪、标本兼治,抓细、抓常、抓长,持之以恒整饬作风,让好作风成为共识、成为习惯、成为自然。出台《班子成员必须遵守的二十条规定》,大力整治“为官不为”行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倒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精力和心思都聚焦到履职尽责上、聚焦到强化责任担当上,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内部政治生态。                       【亮点集锦】                                 

    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AAAAA级认定。2018年1月23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以96分的高分,通过河北省档案局机关档案目标管理5A级认证。评审组通过听、看、查、评等方式,对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从组织管理、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库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验收,对该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出台《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企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和最高检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台《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企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衡水市检察机关“五个全面提升”工作推进会在枣强召开。作为全市检察机关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规范化试点单位,2017年以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管理创新,不断探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途径。2018年5月23日,作为第一阶段成果,衡水市检察机关“五个全面提升”工作推进会在枣强召开,推广枣强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制订一系列绩效考核基本制度,构建实用、有效、完整的工作评估体系和“两个责任”执行体系的做法。

    衡水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速裁程序经验交流会在枣强召开。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分五个批次对68件危驾案件进行了类案审查,集中统一公诉,集中统一开庭审理、统一宣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11月29日,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经验交流会在枣强召开,该院作典型经验介绍。           试行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酌定情节。作为衡水市检察机关试点单位,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酌定情节,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出台《关于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情况纳入量刑酌定情节的实施意见》。既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又有利于促使在押人员主动遵守监规和自觉维护监管秩序,积极接受教育改造,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归社会。                                

    枣强检察官创作的长篇小说出版。枣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信章旗创作的长篇小说《摇摇晃晃的青春》,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该小说共30章48万字,以21世纪初时代变迁和教育改革为背景,讲述了一群花季少年在叛逆中成长、在堕落中挣扎、在错失的阳光中寻找光明,最后化蛹成蝶的故事,为帮教失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可借鉴范例。

    乘风破浪奋进新时代,扬帆远航再踏新征程。2019年,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决心在衡水市检察院和枣强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旗帜鲜明讲政治,履职尽责勇担当,聚焦主业强监督,不遗余力抓改革,从严治检重自强,奋力书写新时代枣强检察事业新篇章,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作贡献、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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