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检察院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涉恶案件。2018年,该院正、副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办理涉恶案件2件,案件被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涉恶定性作出一审判决。分管侦监、公诉的副检察长分别办理批捕、起诉涉恶案件1件。
成立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办案专班。按照省检察院和石家庄市检察院要求,新乐市检察院及早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办案专班,集中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提高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能力和办案时效。
“四个精准”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新乐市检察院坚持“精准审查、精准定性、精准监督、精准打击”,重在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一是精准审查,切实把好案件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二是精准定性。认真执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严格认定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该院在办理刘某宾等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中,公安机关以普通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审查,该院认为该案系涉恶案件,遂以涉恶犯罪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得到了法院的判定支持。三是精准监督,切实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罪不究、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审判不当、执行不到位等问题。2018年以来,该院共追捕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2人,追诉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5人,追诉漏罪1起,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4次。四是精准打击。截至目前,该院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7件31人,提起公诉5件27人,法院已全案作出刑事判决。该院办理的徐二考等人寻衅滋事涉恶案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提起公诉并被法院作出有罪实刑判决案件之一,在央视新闻联播时段播出,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闫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