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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两次酒驾 驾驶人面临重罚

    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1月9日,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发现一男子居然在三个月内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并依法给予处罚。

    当日16时许,交警四大队卑家店公路巡警中队接到指挥中心稽查布控系统报警:一辆灰色奥迪牌轿车车主驾驶证状态异常。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设卡,成功将该车拦停。

    驾驶人潘某刚一下车,民警就从他身上闻到一股酒味,随后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8mg/100ml,属饮酒驾驶。当民警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时,竟发现潘某的驾驶证处于超分暂扣期间,究其原因是潘某曾在去年10月因饮酒驾驶被交管部门处罚过,如今潘某居然不知悔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潘某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临着罚款1000元、 10日拘留、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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