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完善平泉市失信联合惩戒措施,2018年12月初,平泉市法院与市交警大队建立协作机制,在交警执行中心平台录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信息,利用其查缉布控系统实时监控“老赖”车辆轨迹,一经发现就近查扣。胡某某一案便是该举措的首例战果。
胡某某因拖欠承德银行贷款被列入平泉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其间,胡某某一直变换花样躲避执行干警,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2018年12月25日,胡某某在驾驶自家跑短途运输的货车返回平泉时,被早已等候在路口的执勤交警拦停至路边。法院执行局接到电话后立刻前往传唤胡某某,胡某某自知无处遁形,联系家人归还了拖欠的贷款。
截至目前,该院依托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成功查获被执行人车辆7辆,找到涉案当事人6人,其中拘留1人,剩余案件均已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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