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9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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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再取消二十项税务证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决定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168项具体办税事项。

    从涉税领域来看,取消的2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税款征收1项、税收优惠19项。取消涉及税收优惠类的19项证明,涵盖了167个具体办税事项,包括35个办税事项所需的 “单位性质证明”、91个办税事项所需的“房屋、土地权属证明”、9个办税事项所需的“土地用途证明”、5个办税事项所需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27个办税事项所需的产品合格证明、中介机构专项报告等。

    公告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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