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欣艳 刘小林
自2007年《政府法治周刊》创刊以来,我们始终把“记录法治进程、播报政策法规、关注民生热点”作为报道重点,及时传播我省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重大决策、政策法规,解析和引导民生热点。《政府法治周刊》与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同频共振、铿锵前行,成果丰硕。十二载与法治同行,十二年风雨兼程。一直以来,《政府法治周刊》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坚守信仰、维权普法,真实记录了河北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历程。
宣传高质量行政立法
12年报道政府立法200余件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而宣法是知法守法之前提。2007年以来,省政府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量和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共立法200余件,其中政府规章170余件,我们都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2014年制定出台的《河北省国土治理和保护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河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5件属“全国首创”,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部门立法”不再一枝独秀,“开门立法”开始走向前台。从2007年10月24日至11月30日,省政府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政府立法项目建议,我们在周刊头版显著位置进行刊登,效果十分明显。在第二天,积极献计献策的热心公众就把办公室电话打爆了,通过周刊电话或信函提出建议的就有139件,有的亲自递交书面材料。短短一个多月时间,省政府就收到各种立法项目建议360多个,经认真梳理,归纳为303项立法项目建议。
为广泛了解民意、集中民智,2009年我省将所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通过省政府网站和周刊公开征求意见,全年共收到群众对地方性法规规章修改的意见建议近千条,大部分意见建议很有价值,对审查修改好法规规章草案,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重要的、复杂的立法项目,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全年共召开省政府法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及其他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23次,收集重要修改建议70多条。
2010年,我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众参与立法新形式,畅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特别是拟设定行政许可的,都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为更多地听到基层群众的声音,2015年,省政府健全政府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和向下级政府征询意见机制,筛选确定了28个基层联系点,拓展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针对这些新机制新形式,周刊也都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报道。
聚焦执法监督作用发挥
让“红头文件”制定不再任性
老百姓俗称的“红头文件”,实际上就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覆盖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直接关系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
2010年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从此我省“红头文件”的制定有了新规矩。该《规定》从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进行了全面规范,确立了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征求意见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期制度等有关制度,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解决规范性文件乱制发问题提供了保障。该《规定》出台后,周刊以答记者问的形式,把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用“大白话”呈现给了读者。
周刊在2015年省政府法治工作综述中,对全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进行了细致梳理:2015年我省建立了全省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面推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全年共审查各设区市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412件,前置审查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68件,其中出具审查意见61件,有效防止了违法规范性文件出台。
通过近年来周刊的报道不难看出,我省通过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长效机制,坚持立改废相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实现常态化。其中2017年及时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共废止修订省级地方性法规12部、政府规章57部、规范性文件5186件。在此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我省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审视,保证了法治统一和“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清除了制度障碍。
传播层级监督职责
让行政争议化解渠道更加畅通
2017年,周刊报道了衡水某建筑公司发生的一起工伤案件,当事方就工伤赔偿问题难以达成和解,甚至闹得要打官司。受理该案件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通过认真研究案卷和相关政策,了解到该受伤职工家庭条件一般,劝解其不要打官司,尽可能通过复议调解解决争议,这样不仅能节省时间还是免费的。经过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从2010年至今,我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度,先后制定了《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河北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定》《河北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记录制度》,周刊都进行了刊登和解读,这些文件的刊登和宣传,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程序,规范、促进、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周刊刊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其中2017年刊登的一篇有关行政复议的稿件中就提到,省政府2017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就达到507件,同比增长19%;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97件,另向其他部门转办并指导行政应诉案件23件;全年接待当事人来信来访来电3700多人次。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也是一种事后救济措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行政复议,为群众提供了一个更便捷的申诉渠道。
弘扬公正文明执法
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也是我们周刊宣传报道的重点。
2017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确定我省为全国唯一在省市县三级同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改革试点。
2017年4月的一天,邢台市城管局执法人员上街巡查过程中,发现在路边有私家车违法停车,上前了解情况。面对执法人员,司机一眼就看到了佩戴于执法人员胸前的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上有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照片等信息,辨认出是城管执法人员后,司机听从执法人员指挥驶离了违停区域。与此同时,另一名执法人员用记录仪全程记录整个过程。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程序,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重在合法行政。通过一年的试点工作,我省行政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网站、各类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事前内容4.52万余项;公示行政执法结果673.2万余个。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据统计,2017年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新配置执法记录仪2.5万余台、手持执法终端1.1万余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基本实现了全过程留痕与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合法性得到有效保障,2017年全省因执法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与2016年相比减少15%,胜诉率提高近10个百分点。
经过一年的扎实推进,我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10月28日,河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项目,以第二名的成绩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据第三方调查显示,61.6%的受访群众表示获取执法信息更加便利,执法结果更加公正;66.5%的受访群众表示行政执法日益规范,执法结果更易接受,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在2017年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期间,周刊开辟专栏,对各级各部门试点工作的措施、经验做法进行了广泛深入报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关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努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氛围
2013年5月的一天,省会河北会堂内座无虚席,省四大班子成员及副厅级以上干部以及石家庄市副处级以上干部1千多人在聆听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围绕强化法治建设的辅导报告。
2015年初,省政府制定出台了《省政府领导干部学法治度》和《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治度的通知》,对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出明确要求。此后,各地各部门把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保障,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治度,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容、方式和次数等。
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省政府2016年对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法治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大幅度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2016年,省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7部法律;省政府举办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培训80多名厅级干部;全省各地各部门通过会前学法、讲座、培训等方式,累计开展各类领导干部学法活动12400余次。
通过深入系统的学法活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报道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以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考核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导向标、指示牌、检验表,考核结果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情况。每年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从启动到公布考核结果,周刊都及时地进行了宣传和报道。
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这也标志着我省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2013年9月16日,省委印发《河北省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河北省省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县(市、区)委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三个文件,首次把依法行政考核量化分值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量化计分范围,与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挂钩。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
从2015年开始,我省每年都结合依法行政考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进行评估,并把评估结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指标。2017年省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和62个具有执法职能的省直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25000余份,其中,行政执法人员800余份、法律工作者600余份、行政相对人3900余份、社会公众20000余份。通过第三方评估,能够更客观、更公正地反映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