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忠勇 杨洁
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某积极提供的“老赖”线索,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将一起终结执行程序的买卖纠纷案件迅速恢复执行,并于日前成功执结。
2015年6月至8月份,申请执行人张某给被执行人王某送石子1996吨,折款75229元。之后,张某多次向王某索要货款,王某均以没钱为由推拒。张某起诉并被法院判决胜诉后,王某及家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张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井陉法院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王某等人发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他们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经过到银行等处查控,仅发现王某有零星存款,有一辆车虽被查封但无下落。在此情况下,井陉法院向王某及家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且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未查到王某及家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张某也不能提供王某等人现住址和财产线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今年6月,井陉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后,申请人张某不甘心,多次到法院向法官讨教如何尽快恢复执行良策。法官告诉他,最好的办法是积极行动起来,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住所及财产线索。于是,张某采取出钱悬赏和委托他人提供信息等方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过3个多月不懈努力,终于查询到王某的现住址和被查封的车辆。法院获此信息后,于9月29日迅速将此案恢复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一方面依法传唤王某,令其偿还欠款;一方面将查封的车辆扣押,进行评估,准备拍卖。迫于法律威严,12月10日,王某终于将拖欠张某的本金、利息及延迟履行金共计10万余元全部给付,案件至此成功执结。
说法
有些申请执行人打赢官司拿不到钱,将申请执行书交到法院后,就认为剩下的都是法院的事,与己无关了,就等着到法院提钱。殊不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尤其是被执行人耍赖,转移财产,玩失踪,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使案件陷入僵局。所以在执行中,法院特别需要申请执行人履行支持和配合义务。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试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在此,法院执行人员提醒,在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要想方设法查询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配合法官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和促进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拿到执行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