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小文)伴随着冬奥会脚步渐行渐近,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冰雪运动带来的快乐。为促进全市冰雪场所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扎实做好雪场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工作,降低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滑雪爱好者、青少年安全地参与冰雪运动,近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张家口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张家口市滑雪场所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张家口市滑雪场所的安全管理全面升级。
滑雪场所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根据办法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开放,能够满足人们训练、比赛、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各种滑雪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滑雪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旅游、安监、质监、市场监管、消防、卫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滑雪场所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滑雪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滑雪场所配备的滑雪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医疗救护等人员应当具有国家有关职业资格。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滑雪场所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当着工作装,并佩戴表明身份的标识,滑雪场所内的索道(缆车、吊箱、吊椅、拖牵)、魔毯、运行车辆以及滑雪用具等设施、设备不得超过其设计使用年限。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使用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设备应当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滑雪场所的箱式索道箱体内应当张贴救援电话和紧急情况处置说明,雪道两侧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应当设置安全网。安全网露出雪面的高度应当不低于2米,颜色应当醒目;安全网的网杆应当具有弹性或者用弹性材料包裹并设置在网的外侧,网杆下端埋入雪层的深度不少于0.3米。安全网与障碍物的距离不少于1.5米。
靠近雪道的设施、设备的外围及可能有危险的地方,应当用厚度不少于0.3米的防护垫或者其他具备同等作用的弹性材料包裹。防护垫颜色应当醒目。雪地车辆(压雪车、雪地拖船、雪地摩托车等)运行时应当开启声音、灯光等警示装置,营业时间内,不得进行压雪作业。确需作业的,应当关闭作业雪道。
滑雪场所应购买公共责任险
办法规定,滑雪场所应当购买公共责任险,并提示滑雪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因故需要关闭雪道的,应当在接待大厅、索道入口及雪道入口设置标识,并用围栏封闭该雪道。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安全巡查人员应当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营业期间应当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巡查并记录巡查结果。滑雪场所应当对每起滑雪事故填写《滑雪事故记录表》,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应对措施、处理结果、预防改进措施等内容。
在每个雪季结束后一个月内,滑雪场所应当填写本雪季的《滑雪场所安全年度调查表》,并报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滑雪受伤的人员,滑雪场所应当全力救护,必要时送往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救治。
每个雪季对滑雪场所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
新标准规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个雪季对滑雪场所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并根据滑雪者的安全投诉、发生安全事故的频率等信息决定检查的次数。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市、县(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滑雪场所安全信用档案,记录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滑雪者投诉等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经营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滑雪场所应当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援人员以及相应数量的紧急救援设备。紧急救援设备至少包括:对讲设备;专用雪地救护摩托车或雪地救护拖船;专用救护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紧急救援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