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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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多元调解“大合唱”

    (上接第1版)人民调解结案制作的调解书,法院及时做出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员接受法院业务指导,调解时将案情反馈到法院,对相关事实及证据进行确认和整理。同时,法院审判人员与办案交警沟通联络,统一证据标准,为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高效结案铺平道路。自2013年中心成立以来,县法院为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做出司法确认800余件。

    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该中心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中心为涉案当事人准备了交通事故安全知识、赔偿标准、赔偿计算方法等方面的“明白纸”,方便当事人查询,告知当事人享有保全、调查收集证据等权利及维权方法,引导当事人申请保全、调查举证,为后期纠纷解决打好基础。

    法官定期到中心开展业务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保持与交警密切联络,就主要证据和证据链的形成、证据标准等进行研究探讨,形成一致意见。

    对当事人存有异议或易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件、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案件,及时通报各部门,由相关部门委派专人会同人民调解员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信访稳控工作,需转入诉讼程序的,及时进行诉讼引导,确保矛盾纠纷通过正常渠道流转化解。

    2017年12月,索某醉酒后驾驶车辆与路边的水泥管相撞,当场死亡。经交警事故认定,索某应负主要责任,施工方廊坊某市政公司应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索某的家属多次到县信访部门反映诉求,并与市政公司代表发生冲突。为避免矛盾升级,中心调解人员及时介入,由于死者索某的家属情绪比较激动,经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对案件分析后,调解人员邀请了交警、律师、法官、保险人员等专业人员,耐心地为双方讲解法律知识、分析利弊,又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支付赔偿款项。

    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的运行,实现了三大调解机制的协调联动、无缝对接,奏响了多元调解的“大合唱”。中心运行五年来,除一些简易交通事故纠纷通过交警迅速调解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1000余件,司法调解200余件,调解率达100%,自动履行率达98%以上,调解案件无一上访、无一反复。成功化解信访隐患40余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交通事故类纠纷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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