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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 本报记者 田宪忠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永清县机动车数量猛增,交通事故不断攀升,由此引发的上访案件居高不下,甚至占到全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40%以上。
2013年,永清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纠纷处置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查找问题症结,多方征求意见,研究确定了以深化三调联动为切入点,以多部门联合化解为突破口,前移工作重心,整合调解资源,构建“党委领导、综治协调、法院主导、部门参与、社会协同、三调联动、六位一体”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一站式”处置新模式。组织县法院、交警大队、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六部门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设立“六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统一入驻,联合办公,实现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损失鉴定、法律援助、保险理赔“一站式”便捷高效的服务,形成了以“三大调解”为主体、以法院审判为依托的调解工作新机制。
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后,当事人申请行政调解的,交警及时组织调解;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出具的调解书可作为保险公司理赔依据,当事人得到及时理赔;如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诉讼。由于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又是案件“局外人”,很容易取得双方当事人信任,这为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加之能为当事人协调公安交警、法院、保险公司、鉴定中心等部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政策支持,使人民调解和事故处理紧密衔接,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达到事半功倍的调解效果。
2018年5月10日,刘某驾驶轿车因采取措施不当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经永清交警大队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经调解员耐心调解,刘某同意为张某先予支付医疗费用。待张某病情稳定后,调解员又与刘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与鉴定部门沟通,确定调解日期,各方到场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将赔偿款及时支付给张某,保险公司当天将相关手续取走安排理赔。这样,一起涉及多部门的交通事故纠纷顺利调结。
以审判为中心是“一站式”服务的另一个特征,使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无缝对接,相得益彰。县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办理诉前保全,专门受理司法确认和交通事故调解速裁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巡回法庭着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做出判决。(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