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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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办次数
17项行政许可事项可网上申报

    本报讯 (记者 周欣艳 刘小林)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办次数,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公告,决定自12月10日起,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等17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

    实行无纸化网上申报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及丙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供热企业经营许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公告提出,自12月10日起,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一律通过审批系统实行网上在线申报,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照办事指南的指引,在线提交行政许可电子申请材料。届时,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大厅原则上将不再接受新申请事项的纸质申报资料。12月8日前已经按原方式提交的申请材料,仍按原程序办理。

    无纸化申报实行实名制管理,尚未开通企业用户账号的申请人,需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www.hbzwfw.gov.cn)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页面,完成账号注册后,方可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业务。实行无纸化申报后,申请人无须再打印带条形码的纸质材料,也无须再到政务服务大厅核验原件,但需下载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审批系统。

    无纸化申报审批过程中的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以及准予或不予许可通知书等文书,将统一改为加盖省住建厅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申请人可在审批系统中自行查看或打印使用。

    为减少申请人跑办负担,省住建厅对许可事项统一增加了邮寄送达服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可自主选择通过“窗口”自取或“邮寄”送达的方式获得许可证书文件。届时,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收到许可证书文件,实现“零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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