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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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
——承德双桥区法院全力攻坚执行难工作侧记

    □ 刘美佳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打”字当头,以重点打击拒执犯罪为突破口,更新理念、强化措施,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通过公诉、自诉两条渠道,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64人次,法院宣判10件13人,带动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结,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打击拒执犯罪过程中,双桥区法院对于拒执犯罪情节严重,刑事追究程序已经启动后被执行人仍然抗拒执行,态度恶劣的,坚决依法严惩;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被执行人能及时悔悟并积极履行的,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甚至免于刑事处罚。通过区别对待,引导当事人作出正确的选择,积极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盛某的房屋位于某幼儿园建设地块内,该房屋起初由其儿子与儿媳程某居住,后盛某儿子因病去世,程某仍在此居住。2008年,该区域拆迁改造,盛某与相关部门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因该房屋实际居住人为程某,盛某无法交付房屋,遂将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程某将房屋返还盛某。

    判决生效后,盛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做程某思想工作,程某均以无房居住及盛某曾口头答应将该房屋送给她和孩子居住为由,拒不搬出。考虑到程某的母亲瘫痪在床、儿子年幼上学,不宜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先后做工作数十次,但均未果。

    2016年4月,因程某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法院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责任。在法律威慑下,程某同意调解方案,自动迁出房屋。鉴于程某能及时悔悟并积极履行,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同时,双桥法院还开展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他们不断强化证据意识,注重收集、固定拒执犯罪证据;将公诉与自诉相结合,互为补充,灵活运用,全方位打击拒执犯罪;充分发挥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教育被执行人及社会公众、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制定《双桥区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14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动机制工作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了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同时,法院主动作为,积极沟通,赢得了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各单位均设立了法院业务办理窗口或指定具体的业务办理部门,保证了及时有效查询,建立了协调联动的良性工作关系,凝聚了合力,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此外,该院通过各种形式对打击拒执罪成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有效扩大了惩处拒执犯罪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近三年来,该院明示告知6400余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2719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332人次,其中法人单位299个,司法拘留195人次。对恶意躲债的被执行人,公开曝光、悬赏查找,让被执行人无处藏匿,大大提高了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的实际执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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