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2月07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唐山中院在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中主动作为
一公司由破产清算 转为破产重整

    本报讯 (马超)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并批准了河钢唐钢对唐山佳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佳华公司)的重整计划后,日前,唐山佳华公司举行重整计划及恢复生产启动仪式,重获新生。

    佳华公司作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是北京炼焦化学厂搬迁重建项目,曾被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列为京津唐经济合作示范项目。2015年10月,佳华公司进入停产状态。2016年1月,佳华公司向唐山中院申请破产清算。

    唐山中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派出由院领导和民三庭法官组成的案件审理团队,依据《破产法》并结合中央对企业改革的精神,对佳华公司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性进行实质审查。审查结果显示,佳华公司作为全市引进的能源性企业,对于地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等均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在尚未被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重整以恢复生产经营,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各方利益共赢。对此,唐山中院作出裁定,对佳华公司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

    唐山中院的这一举措,得到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彦明的充分肯定,称这项工作开创了唐山中外合资企业依法破产重整成功的先河,是政法机关保障和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唐山在处理“僵尸企业”方式方法上的有益探索。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