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忠勇 郝红花)12月4日,井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局指挥中心举行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发放仪式,为19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5万元。
为落实好司法救助,井陉法院从历年办理的刑事附带民事、交通事故等人身权遭受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当事人或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中,筛选出19案19名特困人员,申拨15万元给予司法救助。
申请执行人李某是某企业职工,他于2003年10月12日夜间下班回家途中,被张某驾驶的一辆无牌农用三轮车追尾撞伤,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损失1.2万余元。10多年来,张某一直无能力赔偿,致使此案无法执行。李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执行法官一直把李某放在心上,这次为李某申请了全额救助。当李某从法官手中接过救助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法院执行局局长蒋海金表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象是受到伤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