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2月07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纠集恶势力团伙阻挠通讯公司人员正常工作
邯郸峰峰19人 涉恶案公开审理

    本报12月6日讯 (张敏 孙凯明)12月4日至6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兵19人涉恶案。今天,历时3天的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2017年2月,经公开招投标,邯郸市某通讯公司获得峰峰矿区宽带代装代维项目业务。刘某兵作为该业务原代理商,为继续承揽该项业务,指使苗某兴纠集人员到该公司以滋扰、纠缠的方式对公司装维人员进行恐吓,意图阻挠其正常工作。2017年10月31日至12月10日期间,苗某兴根据刘某兵、苗某强的指使,纠集人员采取团伙性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方式阻拦装维人员正常工作。刘某兵还指使刘某鹏、武某、李某春、吴某峰等人通过扎坏装维人员工作时使用的汽车轮胎、电动车轮胎的方式阻挠装维工作,指使他人给装维人员拨打恐吓电话,使该公司的装维人员产生恐惧心理。其间,刘某兵以请吃饭、请喝茶、发钱等方式,对参与人员表示感谢。

    公诉机关指控,以刘某兵为纠集者,以苗某强、苗某兴等人为相对固定成员,以白某红、段某芳等人为一般参与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其行为致使某通讯公司宽带用户故障得不到及时维修、宽带不能按时安装,产生大量投诉情况,严重影响了该公司在峰峰矿区宽带装维工作的正常开展。被告人刘某兵等19人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恶势力团伙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系峰峰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由于涉案被告人数众多,涉案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多,社会影响恶劣,峰峰矿区政法各部门进行了严密协作。法院院长杨维华和检察院检察长杨万庆在现场指导庭审。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