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甄晓霞 杨洁)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力度,全力助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日前,井陉县人民法院与县行政审批局举行了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约定,按照全面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励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各类行政审批限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维护司法权威,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互助向善的社会风尚,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双方约定了联合惩戒实施对象、实施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对于县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县行政审批局依托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优势,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行政审批资格限制。
井陉法院执行局局长蒋海金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司法+行政审批”机制是法院积极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项改革举措。通过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有效拓展联合惩戒措施的范围,推动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显著增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于国元也表示,愿以行政审批助力法院惩戒“老赖”,使信用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社会反映好的适格主体依法有序参与市场竞争,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引导社会大众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