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强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强化认识,提高站位,精心组织,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
细致谋划部署,确保斗争有序开展。武强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先后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等方面对武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全面动员部署和细致安排。研究制定出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院“一盘棋”,明确斗争开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举全院之力保证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增强内外联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为形成扫黑除恶的整体合力,武强县检察院在强调内部配合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一是出台《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办案组“捕诉合一”运行机制》,规定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由检察长办案组办理,检察长办案组由检察长和分管侦监、公诉的2名副检察长组成,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实行轮案制。对中央、省级督办案件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定出庭预案等。目前,已从严从快起诉李某等3人涉恶犯罪集团非法拘禁案。二是对外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完善个案处理机制,建立实行了涉黑涉恶案件“流转单”工作机制,针对工作和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办案流程部门、流程单位之间及时沟通协商,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化解。
重视线索挖掘移送,确保准确、及时打击。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院扫黑办作用,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通过梳理已办案件、控告申诉、来信来访等多渠道主动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同时做好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一是组织专人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涉及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十类罪名的145个案件进行倒查,细致梳理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3件。二是协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合组织部对30余批次,2200余名农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筛查并移交涉罪及资格瑕疵人员线索6件,提出改进村党支部工作检察建议1件。
增强监督意识,严格依法规范办案,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质量。武强县检察院严格遵守职业纪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推进。坚决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要求,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源头整治。自觉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平安武强建设的大格局中,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规范管理,健全帮教管控机制,完善外来务工、失业人员和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机制,建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关护联盟等平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挽救青少年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 (刘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