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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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在全市开展“法治乡村”创建

    (上接第5版)

    创建一个普法宣教体系,即健全创新普法的载体、方式和内容,浓厚法律宣传教育氛围,形成“人人守法、事事依法、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社会普遍意识。具体要求是:在乡村显著位置创建法治宣传阵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打造法律图书角、法治专栏、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主题公共场地等宣传阵地,建立宪法和法律宣传的固定载体,浓厚法治宣传氛围;组建或定期邀请乡村普法宣传队伍,开展法律宣讲、文艺普法、模拟法庭活动和法律知识进家庭、进集市、进课堂、进企业、进农田等活动,寓教于乐、于工、于农,把法律宣传教育融入村民的生活劳作休闲,让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

    建立一套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即结合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和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乡村治安防范信息化建设。具体要求是:建立覆盖全村出入口、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的高清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完成与“雪亮工程”平台联网;推进重点部位和老弱病残农户一键报警求助系统、智慧乡村信息系统、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提高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快速处置治安问题的能力;组建专(兼)职的治安巡逻队伍,完善治安巡逻制度,发挥好群众自治、群防群治在维护乡村治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对农村黑恶痞霸、“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行动,开展涉稳隐患、矛盾隐患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净化农村社会治安环境,做到年内无重大“两抢一盗”案件发生,无重点人员漏管失控,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创建守法、文明、平安、和谐家庭为目标,组织开展平安家庭评选活动,实现家庭成员关系和睦,邻里街坊关系融洽,乡村社会环境和谐。

    完善一套村规民约,即强化德治、自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和独特优势,在宪法和法律法规之内,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具体要求是:结合村情社情,成立乡贤议事、道德帮教、红白理事等村民组织,开展“孝贤榜”“好人榜”等道德模范的评选宣传,制定对违背道德、损害风俗行为的纠正和限制性规定,在村内形成一套促进法律有益补充、村民道德提升、群众行为规范、自治有效开展的规范约定。加强乡村道德建设,弘扬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本地特色文化,大力褒奖善行义举,发掘身边好人好事,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引导群众崇德向善,增强群众的乡村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提高乡村德治水平。

    为确保“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市委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钮兴辉任组长的衡水市“法治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乡镇也均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统筹资金投入,保障创建活动有关经费,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报道,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为确保创建质量,市、县两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一套严格的考核标准,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目前,全市“法治乡村”创建正在有序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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