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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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土言土语”讲好“情理法理”
——探访乐亭县史庄村创建“大院普法”新路径
史秉财(前排左一)在乐亭县法治宣传活动上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

    □ 本报记者 刘文利 郑伟

    第一次听到“史家大院”,脑海中浮现出类似“乔家大院”“王家大院”的大家宅院。然而,当记者来到乐亭县汤家河镇史庄村,走进这个占地8.5亩的“史家大院”时,惊奇地发现这里竟然是一个藏书万卷的“普法文化大院”。创建这个“普法文化大院”的,是史庄村农民史秉财。

    “史家大院”2005年建成。这些年来,史秉财依托大院的普法平台,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创出了一条“大院普法”的乡村法治建设新路。史庄村因此连续十余年没有出现上访告状事件,没有发生刑事案件。这个冀东平原上的小村成为远近闻名的“文明村”和“法治村”。

    把“大院”建成普法基地

    “家庭纠纷坐炕头,土地纠纷坐地头,邻里纠纷劝两头,财产纠纷找源头。依法调解合情理,道德法律齐携手。”朗朗上口的打油诗,是史秉财总结出的调解经。

    记者发现,“史家大院”有11间平房,其中5间全部打通,建有科普知识画廊、图书阅览室、报刊看台和文化课堂等,存有各类图书万余册、报刊20余种,其中仅法律书刊就有2000余册,每年法律图书借阅量达1000余人次。

    “史家大院”其实不是传统的农村院落,而是由一处旧厂房改建而来。多年前,史秉财把自己一处闲置不用的旧厂房盘活,于2005年创办了“农民科技文化大院”,为的是引导乡亲们靠科技致富。

    伴随着大院的发展和史秉财的热情、周到,“史家大院”慢慢叫顺了口,成了村民们约定俗成的名称,史秉财也被大家戏称“院长”。这时,史秉财发现身边的乡亲们经常会为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所困扰,经常有人向他咨询点儿法律上的事。“说实话,跟土地打了大半辈子交道,这些法律知识还真知之甚少。”于是,史秉财萌生了利用大院开展普法的念头。

    他的这个念头与乐亭县委政法委和县司法局等部门的想法不谋而合。在大家的帮助下,“史家大院”逐渐成为助力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推动法治文化发展的新阵地。

    依托“史家大院”,史秉财与县法院退休干部、法律志愿者联合,共同探索民间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通过在县城常设调解点、开展乡村流动普法等形式,实现了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

    每当县里举办法治宣传活动,史秉财总会赶到现场设立“流动服务站”,为过往的群众提供矛盾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史家大院”的法治功能也得到进一步拓展,设立了普法大课堂和调解工作站。这个工作站成为全县第一个农民自办和操作的调解室。

    十几年来,史秉财和法律志愿者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600余起,“史家劝和”机制成为乐亭县民间调解的一大品牌。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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