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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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检方监督立案 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
监督案件移送、监督调查取证同步进行

    本报讯 (温娜 孟红美)近日,深州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立案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取证侦查中。

    深州市检察院接到当地环保部门通报的一起关于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案件线索后,在监督环保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同时,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取样、送检、鉴定、固定证据。

    经查,深州市东安庄乡清辉头村一个用酸水洗大铁门的农家作坊,将含有刺鼻性气味的酸水通过私挖的暗沟排放到自家院外的渗坑内,并用水泥板和其他杂物将渗坑遮挡。环保部门查处后,向检察机关通报了案情。深州市检察院随即指派一名员额检察官和一名辅助人员进行实地勘察,经初步调查,认为嫌疑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在深州市检察院的监督下,深州市公安局已作出立案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取证过程中。

    据悉,今年年初,深州市检察院与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达成共识,即所有查处的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类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及时派员介入案件,监督案件移送,监督调查取证,破解了以往因现场遭到破坏、相关证据不易保存等导致前期未固定证据而达不到公安机关立案标准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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