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潘守成)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接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4件。
张家口中院成立了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动与市检察院就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对接。两院组织起草的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意见,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向全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
张家口中院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全市绿色发展指导意见》。全市法院围绕加强涉冬奥环境保护审判制度、实施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环保损害评价体系、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探讨,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发展。
该院对全市法院的公益诉讼案件建立台账,实行月报告制度,对辖区的公益诉讼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指导,确定裁判制度,同时借助法院“两微一端”等新媒介平台,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重要举措机制和成效进行常态化宣传。
张家口中院加强与检察院、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积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信息互联互通,形成整体合力,认真把好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关,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