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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知表里
——记正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健全
一次交流、一次握手,李健全(左一)在对工作的问询中,将群众的嘱托与意见记在心中,更拉近了法院工作与群众生活的距离。孙红星 摄

    □ 本报记者 鲍娜军 钟继光

    “一案一微信群,免除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谢谢你们!”9月10日,正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健全手机上收到这样一则短信,这是当事人对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真诚表达。

    李健全1999年转业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石家庄蓝天职业培训中心主任、法警支队政委。2010年11月任新乐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7年1月任正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他先后被最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河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石家庄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今年9月,他荣获石家庄“最美政法干警”称号。

    知表知里  让有理的当事人赢官司

    “好法官不仅要有法学理论知识和办案经验,还要懂得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以及风土人情。”李健全总是强调:知表知里办案子,让有理的当事人赢官司。知表,就是要熟知法律法规;知里,就是要通民情达民意,要知百姓生活。

    “百姓打官司难,难的不是诉讼费、代理费高,难在司法不公。”这其中的“不公”,既有法官法学功底不扎实的因素,又有良心良知偏差造成的判决不公。如何改变?李健全决定从公开讲评发还改判案件入手。2011年1月,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机制实施,对案件公开讲评,公开亮“丑”,拷问法官良知。

    60余次讲评会、50名法官的210余个案件逐一经过讲评后,新乐法院2011年案件发还改判率比2010年降低51%,2012年比2011年降低29%,尽管受案数量每年以20%幅度递增,2015年受案数比2011年翻一番,发还改判率却总体下降了85%。

    法官员额制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初衷如何实现?李健全认为,对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每周三晚,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在正定法院准时开讲,每次讲评3至4起案件。

    以案释法、就案学法、以讲促学、以评代训,青年法官们受益良多:“通过讲评,一个人的经验变成集体的智慧,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和经验,进步很大。”经验丰富的法官也发出感慨:“讲评能够让我们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给我们提个醒。”

    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在新乐、在正定,已经成为法官考评、奖惩、晋级、晋职的重要考量依据。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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