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文利 通讯员 安胜利 李志强)近日,一男子饮用两瓶果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查获。
9月11日晚,八大队民警在唐山市南新道唐安路交叉口南侧查处酒驾。20时30分许,由南向北驶来的一辆灰色小型轿车被民警截停。民警对驾驶人唐某进行酒精检测时,唐某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我只是喝了两瓶果酒!”然而,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验,唐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对这一测试结果,唐某大呼意外。
据了解,当晚,唐某和同车的女友在某酒吧庆祝相识一周年,期间二人各喝了两瓶果酒。唐某以为果酒度数低,即使被查到也不会构成酒驾,便驾车送女友回家,没想到在半路被查获。
唐某因此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民警介绍,果酒等饮品内也含有酒精,虽然相对白酒和啤酒来说度数较低,但饮用后驾车也会构成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